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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普法|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电瓶被拘,不值!

2021-09-28 21:35: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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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金盾风暴”严打整治“掸尘”行动开展以来,河北石家庄高新区公安分局瞄准重点、全警动员、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近日,高新区公安分局兴安派出所主动出击侦破一起故意毁坏共享电车电瓶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刘某国(男,48岁,石家庄市人)。

日前,该分局兴安派出所主动对全区电动车及电瓶被盗警情进行研判,采取对有可能销赃的废品收购站暗访调查、调取电动车电瓶丢失路段监控视频、走访附近的沿街商铺门市等方式全面开展侦查。通过认真梳理案件线索,成功锁定一起小遛共享电车电瓶丢失案件违法嫌疑人刘某国。经民警蹲守布控,于9月27日11时许,在某小区将违法嫌疑人刘某国成功抓获。

经讯问,违法嫌疑人刘某国对故意毁坏共享电车电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深入调查得知,刘某国因好奇共享单车电瓶内部构造,在辖区某叉口东南角将一辆共享单车电瓶拆解研究,随后将电瓶丢弃在正定某交口东北角附近的一条小路旁。

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国已被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共享单车是方便大家出行的“最后一公里”,是为群众提升对分享经济的感知,也是城市一道亮丽风景线。然而,总有那么一小撮人为一己私利,故意破坏、违规使用共享资源,枉顾道德,突破法律底线,不惜以身试法,令人感慨气愤。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警方提醒:共享单车是运营公司的财物,是为大众服务的公共资源,任何人不论出于好奇,还是恶意等目的毁坏共享单车,都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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