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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公安分局公益提醒|电动自行车等私人财物务必妥善保管

2021-08-17 16:28: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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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燕赵—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以来,河北石家庄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始终坚持“人民有所需,民警有所为”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岗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近日,该分局成功破获系列电动自行车盗窃案和一起诈骗案。

8月1日,该分局珠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放于石家庄中心邮局附近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走访调查、综合研判,并在分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最终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一男一女,并掌握了两人的行动轨迹及落脚点。8月11日,经民警摸排蹲守,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某小区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0岁,石家庄市行唐县人)和赵某可(女,17岁,河南省驻马店人)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可如实供述了其先后在石家庄市长安区、高新区多地盗窃电动自行车6辆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可已被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12日,该分局兴安刑警中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高新区某小区成功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成某民(男,51岁,石家庄高新区人)抓获归案。

现初步查明自2013年起,犯罪嫌疑人成某民通过网络交友、社交软件平台等途径,选择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女性为目标,同时和骆某英、王某、郭某某、李某、王某等多名女性发展情人关系,利用情人之间的信任,虚构事实诈骗钱款,所得赃款大部分用于偿还个人高利贷和个人生活花销等,截至目前涉案金额超154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成某民已被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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