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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

2021-05-26 11:32: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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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案件当事人及时进行司法救助。2020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48件,发放救助金1478万余元,全省共697人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拿到了司法救助金。

发挥“头雁”作用 司法救助工作扎实开展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作出了有力示范和引领。

魏某某的丈夫与邻居张某某发生冲突后死亡,其本人身体有残疾,年老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靠低保维持生活。她在向省检察院进行申诉时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受理了该司法救助案件后,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发挥“头雁”作用,亲自办理此案。他认真审阅案卷材料,专程到魏某某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家中调查核实情况。实地走访后,丁顺生与当地的残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人员进行座谈,研究如何强化综合救助的措施,力求实现司法救助效果的最大化。

“感谢党和政府!在这两年中,我和我的家人心情一直很沉重,是检察机关让我们再次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魏某某得知省检察院决定给予她司法救助时,激动地说。

2020年至今,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和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2件,占办案总数47.1%。在他们的带动下,全省检察人员积极作为,司法救助工作扎实开展。

“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把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大局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战略决策和省委工作要求,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助力脱贫攻坚战的重要载体,全面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高质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按照省检察院党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扶贫”模式,主动与扶贫部门联系,统一规范相关救助工作流程,建立救助线索移送、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常态工作联系、开展联合回访等机制,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下一人”。2020年,共对179名贫困人口进行了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94.5万元。

2020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首次实现了全省三级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全覆盖,为助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化解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六稳”“六保”、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在此基础上,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又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不断巩固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机制、成效,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司法救助+释法说理” 促进涉检信访案件有效化解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清理化解信访积案工作,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清理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中,注重运用司法救助方式,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人和,取得明显效果。

宋某与吴某存在债权债务纠纷。2018年1月16日,宋某带领高某前往承德市吴某的公司索要债务。当日,宋某又通过中间人找到张某、王某、郑某帮忙讨债。其间,吴某被限制人身自由,张某还对其进行殴打。同年9月21日,承德市某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张某、宋某、高某、郑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害人吴某认为法院对宋某量刑畸轻,不断上访,2020年6月23日,到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材料,当面反映情况,提出刑事申诉申请。

了解案情后,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智慧赴承德主持公开听证。省检察院根据吴某的申请和因案致贫的状况,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吴某当场鞠躬感谢,表示不再上访。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救助化解信访案件78件,达到化解矛盾纠纷、消弭社会戾气的目的,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司法救助+社会救助” 形成联合救助大格局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司法关爱,一头连着社会困难群体,是一项暖民心的系统工程。单纯的经济救助只能救急,难救长远。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扶贫、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社区等部门的联系,构建检察机关牵头、协调多元救助主体、综合采取多种救助措施的“1+N”联合救助大格局,共奏全方位、多元化救助“大合唱”。今年5月,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等八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救助工作力度。

未成年人郝某某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在案件中,其奶奶和哥哥死亡,自己也受了重伤。沙河市检察院在批捕环节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采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服务救助+心理疏导+学校救助+爱心救助”多元救助模式,为郝某某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忙联系民政部门对其进行紧急社会救助1万元,发放丧葬补贴6千元,将其一家剩余三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对象;联合沙河市妇联,发动有爱心的企业家为其捐款5万元……办案检察官还与郝某某建立了长期联系,定期看望,将“妈妈式关爱”融入其日常生活,为这位遭遇不幸的未成年被害人撑起一方晴空。

全省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除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外,还协调开展社会救助,从一次性救助走向长效救助,从单纯的输血型救助走向造血型救助,切实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努力达到长期关怀、脱贫致富的效果。

在2021年3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推进会上,赵智慧强调,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要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不断巩固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理念、机制、成效,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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