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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援律师张魁明:受害妇女心中的“娘家大哥”

2020-12-10 10:04:33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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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张魁明毅然从收益颇丰的商业律师“中途转弯”,走上了专为妇女儿童公益诉讼的道路,成为河北省妇联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的专职律师,并将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家庭暴力预防与制止以及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为重点研究方向。

人生的选择看似偶然,实则必然。

2010年冬天,张魁明作为河北省妇联首批招聘的志愿律师,参与了一桩因家庭暴力导致的杀妻灭门案的公益诉讼。他和公益律师王素满一道,多次奔波,推动了检察院抗诉、省高院二审,案子最终得到公正判决。

劫后余生的受害妇女李梅(化名)给张魁明发来短信说:“社会没有抛弃我,我要活下去,往前走。”

和受害妇女李梅一起经历了季节和人生的寒冬,张魁明说:“这个案子给我的收获感是其他案子带不来的,我们拯救了一名绝望中的妇女和家庭。”

这个案子也引发了张魁明对人生之路的思考,“律师如果只想着挣钱,是难以赢得社会尊重的。但公益律师能给弱势群体以希望和信心,让普通百姓通过一个个案件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我认为这是公益律师的价值所在。”

2012年,张魁明接待了保定妇女刘静(化名)。她的丈夫工伤离世,留下9岁儿子、一周岁的女儿。但赔偿金婆家全部留下,不给刘静一分。刘静不服,到河北省妇联寻求帮助。张魁明作为法援律师接手,他分析案件,找出案由帮刘静起诉。

开庭时,出现个小插曲,刘静为争得权益突然在地上打滚儿。当时庭上的好多人表现出厌恶。此时,张魁明站出来说:“她要的是活命钱。她都生活不下去了,还能有什么高雅动作。”这句话也深深触动了庭长和在场的所有人。法庭上,张魁明从法、情、理出发,为刘静主张权益,最终拿到了她本该得到的赔偿金。

案子虽了,但张魁明转过来又开导刘静:“作为母亲,即使没有抚恤金,你也应该抚养自己的孩子,不能扔掉一走了之。你才30岁出头,还年轻,要勇敢地生活下去。”

刘静后来不时会给张魁明发来短信,“通过这件事情,我长大了,回家找个工作,好好生活,好好养育孩子。”“我已挺过来了,孩子也上学了,现在一切挺好!”

“她们的变化,让我也感到了精神的愉悦。”张魁明说。

帮着打赢案子,还要开解权益受损害的妇女,鼓励她们从困境中走出来,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妇女维权,不单单是法律问题,还涉及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以及心理问题的调适。”因此,为了尽善尽美地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张魁明还早早考取了社工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

10年来,张魁明所在的河北省妇联妇女儿童法援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5件,在帮助656个姐妹挽回经济损失5170多万元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她们的权利和尊严,使她们开始新的人生。

“我从心里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也从不和其他律师比挣多少钱。我觉得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收获很多,特别是得到了社会的尊重,这是人快乐的源泉吧!”

张魁明,在一些受害妇女心中是保护她们的“娘家大哥”,在河北省基层妇联维权干部心中则是业务精湛的“男神”。近3年来,在河北省妇联的安排下,张魁明多维度、多渠道普法,为32个基层维权干部培训班授课。河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韩红笑称张魁明“弟子三千”,“他性别意识强,经验丰富,善于就案说法,讲课生动,回答问题耐心细致,特别受基层妇联维权干部的欢迎和信任。”

张魁明最本真的一个想法是:“源头维权,实现实质上的男女平等。”作为专家组成员,他参与了《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起草修改工作。2017年9月1日起该条例正式实施,其中11个方面13款均属全国地方性立法首创。特别是将就业性别歧视约谈机制、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写入条例,开创了立法先河,得到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周丽婷)


来源:中国妇女报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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