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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战中,河北“木兰”普法护航

2020-02-09 17:18:55 来源:中国妇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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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中国妇女报记者周丽婷)这几天,每当打开朋友圈、进入河北省各级妇联干部、志愿者微信群,都会看到以美篇形式呈现的“木兰”普法微课堂、“燕赵女性”木兰普法文章在传播。《面对疫情,制造、散布、传播谣言需承担法律责任》、《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法律、法规》、《恶意传播病毒 最高可判死刑》等等,图文并茂,通过典型案例生动释法,提醒疫情之下的群众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截止到2月5日,这些以《疫情之下 切莫以身试法》为主题的内容,已经发布微信推文、美篇20期,点击量超过2万次。这是河北省“木兰有约”团队做的普法宣传作品,是她们在抗击疫情、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新尝试、新贡献。

“木兰有约”是河北省妇联与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院协会、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打造的一个普法团队,组建于2015年。五年来,“木兰有约”动员全省1000多名女法官、女检察官和女律师,以专业、责任、担当为使命,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题,深入院校、企业、军队、农村、社区等基层开展普法宣传1500多场,受众近百万人,曾荣获“河北十大法治人物(集体)”称号,是河北省普法维权的巾帼“轻骑兵”。

新冠病毒疫情突袭,不同行业的人们都投入到抗击疫情的战争中。“木兰有约”的“木兰们”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以外,也思考着如何在这场战“疫”中发挥作用? 1月27日,接到全国妇联号召妇联组织打好防疫阻击战的动员令后,木兰团队马上主动向省妇联请缨,愿意针对疫情进行普法,为抗击疫情做贡献。她们临时召集六个“木兰”,建了一个群叫“初三驱疫”。大家最后商定,结合各地出现的一些抗击疫情新情况,结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时间提醒群众特殊时期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呼吁群众切莫以身试法,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齐心协力战胜疫情。 

如何把抗疫期间的普法内容做的新颖,让更多的人轻松学习到?全国妇联十二大代表、河北省女检察官协会会长冯志毅和河北三河律师事务所的杨瑾律师决定尝试做成美篇。对于这种新媒体传播手段,两位并不拿手。于是,邢台市“木兰有约”团队总协调人、“党代表”、邢台市检察院研究室吴建明主任和儿媳一起隔空指导;“木兰”女律师李红红和郝云、 “木兰”女检察官武文文也加入制作队伍,大家边学边操作。80后的红红和文文,孩子都才两三岁,她们顾不上管,拜托爱人和老人照管,常常忙活到半夜两三点。过去“木兰普法”都是一个女法官、一个女检察官、一个女律师集合在一起做课件、磨合、宣传,大家齐上阵。这次各自“宅”在家里,也完成了完美合作。首篇内容推出后,三家协会的会长也动员力量,组织稿件,“木兰”们纷纷投稿,制作美篇的质量和速度也大大提高。同时运作模式逐步建立,形成三个虚拟的女法律人,在铿锵有力,又充满温情的音乐中告诉大家一些危害行为、法律后果和提醒事项,一切向着好的方向前进。到2月5日,“木兰”已经在《疫情之下 切莫以身试法》主题下做了16期普法美篇推文。邢台“木兰有约”组做刑法篇,省直“木兰有约”组做热点篇,一常规一热点结合起来,立体全面。依托木兰们编写的疫期普法内容,河北省妇联又在“燕赵女性”微信公众号推出《战“疫”进行时,木兰有话说》木兰普法专栏,进行更大范围的普法宣传。

河北省妇联权益部有关负责人说:“‘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成立以来,做了很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探索, 这次为抗击疫情所做的宣传是个新实践,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也为今后的普法工作找到了新的方式。有许多网友反馈说‘足不出户就学到了法律知识,’‘通过看木兰们的普法文章,我们知道了抗疫当前,如何做一个守法公民,不给社会添乱。’”


来源:中国妇女网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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